

客服微信
客服微信
发布时间:2017-08-21www.ccctuan.com
在我们了解劳务派遣的利弊及风险有哪些?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劳务派遣,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人力派遣、人才租赁、劳动派遣、劳动力租赁、雇员租赁,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,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,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。
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(实际用工单位)之间,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,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。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,后传至法国、德国、日本等国。
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,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,可跨地区、跨行业进行。年薪通常为2-3万。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,如保洁员、保安员、营业员等工作,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,劳动能力下降,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。
一.利:
1.用工单位(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)的利:
不占用自己的正式员工编制(因为员工是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);
优化员工配置,节约成本(因为针对临时性的岗位不用招聘长期员工);
一定程度上降低用工的法律风险(因为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派遣公司处,派遣公司是员工法律上的雇主);
在员工中产生鲶鱼效应(因为派遣员工会努力工作以谋求转正,那么正式员工就会有一定的压力,从而更努力的工作);
2.派遣公司的利:就是盈利,不展开了。
3.劳动者的利:
可以有机会通过派遣的形式去一些以正式工身份无法进入的大公司,努力工作,从而可以转正,可以曲线救国;
可以去不同的大公司体验工作,即使没有机会,派遣公司也会支付最低工资;(因人而异,不知道新新人类会不会喜欢这种新的工作形式呢,大家可以探讨下)
二.弊:
有些员工促成企业的鲶鱼效应,有些员工就可能因为没有归属感而不好好工作;
二、为什么要使用“劳务派遣”?
2008年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以及同一时期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,对于劳动者做了较大的倾斜,同时又开了“劳务派遣”的口子。在劳务派遣的关系中,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并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,因而规避了这些基于劳动关系的规定。具体来说,企业使用“劳务派遣”包括三个原因:一是灵活用工(方便随时解雇),二是节省劳动力成本(将劳务派遣员工作为二等员工处理);三是解决政府、事业单位的编制不足问题。
灵活用工
所谓灵活用工,是相对于正式员工而言的。在《劳动合同法》中,正式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太容易,而辞退成本过大。
1、比如“无固定期限合同”
2、比如合同正常到期终止仍然需要支付“代通金”
劳务派遣优点
1.减少人事工作
2.降低用工成本
3.解决企业编制紧张问题
4.提高人均生产力
5.自主灵活用工
6.减少劳动争议